考試及準備資料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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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 | 111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2022-04-07~2022-04-13) | |
報名日期 | 2022-04-07~2022-04-13 | |
考試說明 |
兩階段報名流程:
(1)先至陽明交通大學報名系統(https://apply.nycu.edu.tw/)報名、上傳報名表件及繳交報名費 (2)再至本院E化系統(https://edesk.law.nycu.edu.tw/)填寫及上傳報名表件 一律採網路填寫報名資料,完成繳費並線上上傳報名表件。(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繳費並上傳,視同報名未成功)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 ◎一律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報名系統 111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 開放報名至 111 年 4 月 13 日下午 5:00 止,請在期限內完成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報名完成後繳費(報名費及繳費方式請參考簡章第 3-4 頁) ◎報名資料: 1.線上上傳:111 年 4 月 13 日下午 5:00 前完成檔案上傳。(111 年 4 月 15 日下午 5:00 前完成推薦書填寫) 2.書面寄送: (1).掛號郵寄:111 年 4 月 13 日(含)前以掛號或限時掛號寄出(以寄件之中華郵政郵戳為憑),寄至 300 新竹市 25 之 1 號信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務處綜合組收。 或(2).自行送件或民間快遞(如:宅急便、宅配通等)或國外郵件,111年 4 月13日(含)前上班時間須送達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科學一館一樓 116A 室教務處綜合組。 ※報名資料採線上上傳者,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上傳,逾期恕無法接受補件;報名資料採書面寄送者,逾期一律退件,不予受理,請自行考量送達方式。 二、報名資格 一般生: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畢業,獲得碩士學位或碩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報考大學博士班之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均得報考一般生。 在職生:具有上述一般生報考資格之後,服務年資一年以上(含)且目前在職中,得以在職生身份報考。 注意: 1.報考在職生者,報考系所班組必須與所從事之工作有密切關係。 2.服務年資之起算,始自具備一般生報考資格之日起,採計至報名截止日(111年4月13日 止)(服義務役年資不計入)。 3.考生報名時須繳交有效之在職證明書正本(111年3月7日以後開立才有效,格式由各現職 單位自訂,但必須含有姓名、服務機構名稱、職稱、到職日期、開立在職證明日期、機 構印信(如大小章)等相關訊息,不得以勞保局開立之承保記錄、聘書、契約書、薪資單、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考績證明...等代替。採線上上傳方式繳交者請將在職證明書正本彩色 掃描,與其他工作證明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報名時不能提供在職證明者,視同資格不符。 4.若現職服務年資未達1年以上(含)者,需另附取得一般生報考資格後至少1年(含)之歷年 服務年資證明(本校僅接受離職證明或自行至勞保局臨櫃申請開立之歷年承保記錄(勿使 用自然人憑證或勞動保障卡ATM等其他查詢管道列印的資料),另聘書、契約書、薪資 單、稅單、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考績證明...等均不接受),除在職證明須正本外,其他年資 證明如報名時繳交影本,錄取後報到時要繳驗正本),現職及歷年工作經歷合計至少1年 以上(含)。 5.以在職生身份錄取者,報到入學時若實際在職情況未符合在職生報考資格,取消錄取資 格,亦不得申請改為一般生身份。 6.在職生授課時間以日間為原則,在職生能否入學就讀,請考生自行依服務機構之規定辦 理,若經報考並獲錄取,不得以不符服務機關進修規定之理由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三、報名流程(一律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1.先至陽明交大報名系統(https://exam.nycu.edu.tw/phd2/)報名。 2.再至本院E化系統(http://edesk.law.nycu.edu.tw/)完成填寫並上傳報考資料。 3.繳交報名費及寄送規定紙本。 詳細規定請見招生簡章 |
書面審查準備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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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歷年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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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擁有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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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傑出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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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術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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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歷表 | ||
6.自傳 | ||
7.博士研究計畫書 | 包括問題意識、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等項目,A4 紙5 頁以上,字數不拘。 | |
8.碩士論文 | 若論文尚未完成,請繳論文初稿 | |
9.在職證明書 | 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在職證明書格式由各現職機構自訂,但必須含有姓名、服務機構名稱、職稱、到職日期、開立在職證明日期(113 年 2 月 29 日以後開立才有效)、機構印信(大小章或人資單位章戳)等相關訊息,不得以勞保局開立之承保記錄、聘書、契約書、薪資單、名片、派令、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考績證明...等代替。請將在職證明書正本彩色掃描,與其他工作證明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 |
10.歷年服務證明 | 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若現職服務年資未達1年以上者,需另附取得一般生報考資格後之歷年服務證明 (如:以前工作之離職證明或至勞保局臨櫃申請開立之歷年承保記錄)(勿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勞動保障卡ATM等其他查詢管道列印的資料),另聘書、契約書、薪資單、派令、名片、營利事業登記證、稅單或考績證明...等均不接受。錄取後報到時要繳驗歷年服務證明正本。 | |
11.工作經歷表 | 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請詳實填報,若發現填寫不實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取消報考資格。(下載範本) |